2013年9月27日 星期五

生育問題-抗荷爾蒙療法 為乳癌患者留生機 (中國時報)


內政部統計,去年台灣女性初婚年齡29.5歲,晚婚讓生育成為一大問題,若遇癌症威脅,常讓女性苦不堪言;尤其乳癌,化療副作用除噁心、掉髮,最令人傷心的是不孕。
 近年國外治療指引已將保留生育功能加入考量,讓部分患者使用抗荷爾蒙藥物治療,抗癌同時享有為人母的喜悅。
 乳癌的治療方式需先分析癌細胞型態、特性、分化程度等,再決定治療策略。台灣約有3分之2的乳癌患者荷爾蒙受體(ER/PR)屬於陽性,當中再依分子型態,可將第2型人類表皮生長因子接受體(HER2)陰性的人,歸類於癌細胞生長較慢、分化良好的管腔A型,此族群特別適用類黃體激素釋放素(LHRHa)這種抗荷爾蒙治療。
 和信治癌中心醫院血液腫瘤內科主任褚乃銘表示,40歲以下的乳癌患者,考量生育的比例不少,此時就須慎重考慮化療對卵巢的影響,建議可改用抗荷爾蒙藥物做為治療選擇,這也是預防復發或轉移的一線藥物,健保已給付。若發現淋巴結轉移小於等於3顆,也不必再使用全面撲殺的化療,建議停經前的管腔A型患者多與醫師討論。
 褚乃銘說明,類黃體激素釋放素(LHRHa)是藉由抑制腦下垂體分泌激素,來降低雌激素濃度,達到抑制乳癌復發或轉移,停經前的患者在治療期間內,搭配直接作用在癌細胞接受體上的抗荷爾蒙藥物,除暫時使卵巢休眠,亦阻止雌激素與癌細胞結合,更能降低復發及死亡率,在國外大型研究中,患者擁有更好的生活品質且能保留生育能力。
 在癌症治療的眾多選項中,患者該如何與醫師共同決定治療程序?褚乃銘建議,同時考慮「有效治療」以及「副作用不大」兩件事。如果非常有效的治療卻讓患者放棄堅持的勇氣,那麼等同切斷治療的後路,所以病人要與醫護團隊充分討論,找出最適合的治療選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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