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2013-07-01
- 中國時報
- 邱俐穎/台北報導
台北國泰醫院乳癌中心主任杜世興表示,「泰莫西芬」(Tamoxifen)及「雷洛昔芬」(Raloxifene)兩種藥物都能用於乳癌的治療和預防,但不同的是,雷洛昔芬用於停經後的婦女,而泰莫西芬則無年齡限制。另目前所知國內未引進arzoxifene、lasofoxifene兩種藥物。
杜世興指出,口服泰莫西芬和雷諾西芬等荷爾蒙藥物預防乳癌,一般多用於乳癌的高危險族群,即具BRCA1或BRCA2基因變異、單側已得乳癌或組織切片為零期乳小葉原位乳癌者。
但泰莫西芬會升高婦女子宮內膜增生及罹患子宮內膜癌的機率,另雷諾西芬也會有潮熱、心悸、盜汗、失眠等停經症候群的副作用。
杜世興說,最新國外大型臨床試驗發現,罹患乳癌患者服用泰莫西芬治療5年,罹患子宮內膜癌的機率為1.6%,服用10年為3.6%,將微幅升高子宮內膜癌風險,但常發生在停經後年齡層,停經前則無顯著差異。
不過,罹患乳癌者服用泰莫西芬10年,比起服用5年者,能再降低乳癌復發率3.7%及死亡率2.8%。
杜世興強調,每種藥物都有其利弊得失,家族內二親等內有2位以上乳癌患者的高危險族群若欲使用荷爾蒙藥物預防乳癌,建議進一步詢問專科醫師,另若泰莫西芬和雷諾西芬出現陰道出血等症狀,應盡速回診、告知主治醫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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